大氣環境安全標準限值是多少
生態環境部發布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 3095—2026)(以下簡稱《標準》),根據上一版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中,細顆粒物(PM2.5)年均濃度二級限值為35微克/立方米。新版《標準》將這一限值調整為25微克/立方米,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,執行過渡階段濃度限值,即30微克/立方米。

一、核心污染物標準限值(2026 年新標,分階段實施)
新標收嚴了 PM2.5、PM10 等主要污染物限值,采用分階段執行方式,核心限值如下:
1.PM2.5(細顆粒物)
一級限值:年均 10μg/m3、日均 25μg/m3
二級限值:2031 年起執行年均 25μg/m3、日均 50μg/m3;2026.3.1-2030.12.31 過渡階段,年均 30μg/m3、日均 60μg/m3
2.PM10(可吸入顆粒物)
一級限值:年均 40μg/m3、日均 50μg/m3
二級限值:2031 年起執行年均 50μg/m3、日均 100μg/m3;過渡階段,年均 60μg/m3、日均 120μg/m3
3.二氧化硫(SO?)
一級限值:年均 20μg/m3、24 小時平均 50μg/m3、1 小時平均 150μg/m3
二級限值:年均 30μg/m3、24 小時平均 100μg/m3、1 小時平均 350μg/m3(新標收嚴)
4.二氧化氮(NO?)
一級限值:年均 30μg/m3、24 小時平均 50μg/m3、1 小時平均 100μg/m3
二級限值:年均 40μg/m3、24 小時平均 80μg/m3、1 小時平均 200μg/m3(新標收嚴)
5.臭氧(O?):日最大 8 小時平均一級 100μg/m3、二級 160μg/m3;1 小時平均一級 160μg/m3、二級 200μg/m3
一氧化碳(CO):24 小時平均一級 4mg/m3、二級 4mg/m3;1 小時平均一級 10mg/m3、二級 10mg/m3

二、補充說明
功能區劃分:一類區(自然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等)執行一級限值;二類區(居住區、工業區、農村等)執行二級限值,取消原三類區劃分(并入二類區)。
實施時間:新標及配套規范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,過渡階段執行上述過渡限值,2031 年起全國執行修訂后正式限值。
其他參考:工業排放需同時符合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),33 種大氣污染物另有專屬排放限值,按行業規范執行。
